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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东北财经大学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 发布时间:2016-05-18 09:10

  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、教育部、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为做好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具体安排如下:

  一、报名资格

  考生应按照《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、时间、地点和要求报名。

  二、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

 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60名,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,招生专业详见《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》(附件)。

  三、录取原则

  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,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。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,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,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。

  四、收费标准

 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,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,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。

  学费: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/人•年;商务英语、日语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/人•年;其他专业4500元/人•年。

  住宿费: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,住宿费为1200元/人•年。

  其他费用: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

 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,依据辽宁省物价局2016年7月前最新批文执行。

  五、入学及在校管理

  1.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,具体事宜届时请参考《东北财经大学2016级华侨、港澳台地区新生报到指南》。

  2.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,凡不符合报名、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3.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六、奖学金制度

  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东北财经大学各类奖学金。

  七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

 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学校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规定执行;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,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;入学后,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,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,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。

  八、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

  本科学习期满,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,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  九、联系方式及其他

  学校全称:东北财经大学

  学校地址:中国•辽宁•大连市沙河口区

 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,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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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班介绍
申请时间:2015年8月31日前
流程申请:报名申请—评估审核—结果公示
奖学金评定: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奖学金申请者,按照分数高低取高原则予以审批。

(工作日:9:30-18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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