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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:2016-05-24 10:14
    该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,批文: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、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批复》(沪府[2016]21号)。教育部备案过程中。

一、学校全称
  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

二、就读校址
    松江校区: 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
    浦东校区: 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
    徐汇校区: 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

三、层次
    ■本科

四、办学类型
    ■普通高等学校  ■公办高等学校
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   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,详见各省(区、市)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
六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
   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%,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。

七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    本科日语语言类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;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;其他专业不限语种。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
八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    无

九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    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十、录取规则
    1、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;
    2、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,在各省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由院校自主确定;
    3、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;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;
    4、专业录取时,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,采用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,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。如出现同分的情况,则按数学、外语、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;
    5、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,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;
    6、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,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(或专业方向)分流;
    7、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(外省市若无口试则不受等级限制);
 
十一、收费标准
    学费标准
    1、一般专业: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[沪价行(2000)第120号];
    2、高职教育: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[沪价行(2000)第120号];
    3、专科国际金融(中丹合作)专业: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[沪教委财(2005)34号];
    4、专科会计(中加合作)专业: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[沪教委财(2005)34号];
    5、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(中日合作)专业: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[沪教委财(2005)34号]。
    住宿费标准
   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[沪价费(2003)56号、沪财预(2003)93号、沪教委财(2012)118号]

十二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    学校名称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
    证书种类 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的,颁发国家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(专)科毕业证书。

十三、资助学生政策
   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十四、其他须知
    学生分校区安置、大类专业分流方案等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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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班介绍
申请时间:2015年8月31日前
流程申请:报名申请—评估审核—结果公示
奖学金评定: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奖学金申请者,按照分数高低取高原则予以审批。

(工作日:9:30-18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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